關鍵詞:軍事法 軍事法學 高等院校
摘要:軍事法學早在20世紀80年代就已由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確立為法學學科的10個子學科之一,在法學領域和軍事學領域都居于基礎性地位。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高等院校法學教育蓬勃發(fā)展,但高校軍事法學教育所占比重卻非常小,與我國國防建設和軍事活動對軍事法人才需求尚不相稱。究其原因,主要是對軍事法學教育的基礎性認識不足,更深一層看,是對軍事法在國家法律體系中的基礎地位認識不足。因此,必須在我國高校法學教育和軍校教育中,把軍事法學教育擺在重要的基礎性位置,不斷提高軍事法學教育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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