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預付人權 天賦人權 社會契約 人權法律關系
摘要:'預付人權觀'是我國學者趙汀陽提出的一個人權學說。預付人權觀對天賦人權觀的批判與揚棄主要圍繞在四組對立的命題之中,構成了兩種理論的爭點。四個爭點不是平行關系而是邏輯遞進關系,人權關系問題的澄清是梳理爭點并展開商榷的邏輯前提。人權的義務主體包括任何個人、社會組織和國家,人權法律關系亦是個人與上述主體間的關系。以此為起點,他對預付人權理論在人權制度的基本結構形態(tài)、道德價值、享有條件以及價值取向進行了討論。預付人權理論所存在的問題是,一方面在于其對天賦人權的誤讀及其對社會契約論的忽視,這導致預付人權理論迷失了理論推進方向,而去試圖解決許多已經(jīng)被天賦人權理論解決了的問題;另一方面在于其理論旨趣的偏頗,其型構的預付人權理論并非是一個'道德的人權理論',而只是'道德人的人權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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