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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紀以來,德國在行政法學中提出了比例原則,目前已為世界很多國家所采納,但在我國尚未為人們所充分認識。本文擬在對行政法中比例原則的涵義進行界定的基礎上,探求我國行政法治建設借鑒比例原則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一、淵源與內涵:比例原則概念之界定
比例原則的思想最早可追溯至英國大的規(guī)定,人們不得因為輕罪而受重罰。19世紀,德國的警察法中首次出現(xiàn)比例原則觀念,之后比例原則在理論與實踐中均得到了極大的發(fā)展。德國行政法學者奧托·邁爾(Ottomayer)在1895年出版的《德國行政法》中,主張“警察權力不可違反比例原則”。1923年在同書第三版中認為,“超越必要性原則即違法的行為”。20世紀初,德國另一位行政法學者弗萊納(F·Fleiner)在《德國行政法體系》一書中用“不可用大炮打小鳥”的名言,比喻警察行使權力的限度。觀念上倡行的結果是比例原則在法律上的體現(xiàn)。1931年的《普魯士警察行政法》規(guī)定,警察處分必須具有必要性方屬合法。同時該法第14條對必要性定義為:“若有多種方法足以維持公共安全或秩序,或有效地防御對公共安全或秩序有危害之危險,則警察機關得選擇其中一種,惟警察機關應盡可能選擇對關系人與一般大眾造成損害最小方法為之。”此一立法例證,被德國各邦廣泛采納。[1]在司法實踐中,當時的高級行政法院將警察采取的措施是否超過為實現(xiàn)目的所需的必要限度作為審查內容之一。隨著民主、法制的發(fā)展,比例原則后來超越了警察法領域,被德國聯(lián)邦法院賦予憲法地位,但其核心內容仍是行政成本應與行政效果之間保持合理的比例關系。比例原則要求行政主體的行政活動,在合法的范圍內,注意合理的比例和協(xié)調。[2]
比例原則的概念有廣狹之分。狹義比例原則是廣義比例原則的一個下位概念。對于廣義比例原則含義,在學說及其用語上,不同學者并不一致。通說認為比例原則包含適當性原則、必要性原則和狹義比例原則三個子原則。我們可以稱之為“三分法”。也有的學者主張“二分法”,認為必要性原則與合比例性原則兩個子原則即已經(jīng)能夠表達比例原則的含義。[3]有的學者則提出“四分法”,將比例原則的內涵表述為符合憲法原則、有效性原則、必要性原則和狹義上的比例原則。[4]在此,筆者采用“三分法”,對“傳統(tǒng)”比例原則的適當性原則、必要性原則及狹義的比例原則作一概述。
1、適當性原則,又稱為妥當性原則、妥適性原則、適合性原則,是指所采行的措施必須能夠實現(xiàn)行政目的或至少有助于行政目的達成并且是正確的手段。也就是說,在目的———手段的關系上,必須是適當?shù)?。這個原則是一個“目的導向”的要求。通說認為,即使只有部分有助于目的之達成,即不違反適當性原則。并且這個最低標準不是以客觀結果為依據(jù)的,而是以措施作出時有權機關是否考慮到相關目的為準。在行政實踐中,任何一個措施都“多多少少”會有助于達成目的,因此本原則實際很少起作用。這也是比例原則“三分法”受到非議的原因所在。
2、必要性原則,又稱為最少侵害原則、最溫和方式原則、不可替代性原則。其是指在前述“適當性”原則已獲肯定后,在能達成法律目的諸方式中,應選擇對人民權利最小侵害的方式。換言之,已經(jīng)沒有任何其他能給人民造成更小侵害而又能達成目的的措施來取代該項措施了。這里實際包含兩層意思:其一,存在多個能夠實現(xiàn)法律目的的行為方式,否則必要性原則將沒有適用的余地;其二是在能夠實現(xiàn)法律目的的諸方式中,選擇對公民權利自由侵害最輕的一種??梢姡匾栽瓌t是從“法律后果”上來規(guī)范行政權力與其所采取的措施之間的比例關系的。我國的成語“殺雞焉用宰牛刀”可以看作是對這一原則的最好詮釋。
3、狹義比例原則,又稱比例性原則、相稱性原則、均衡原則,即行政權力所采取的措施與其所達到的目的之間必須合比例或相稱。具體講,要求行政主體執(zhí)行職務時,面對多數(shù)可能選擇之處置,應就方法與目的的關系權衡更有利者而為之。[5]比例性原則是從“價值取向”上來規(guī)范行政權力與其所采取的措施之間的比例關系的。但其所要求的目的與手段之間關系的考量,仍需要根據(jù)具體個案來決定。也就是說,狹義的比例原則并非一種精確無誤的法則。它仍是一個抽象而非具體的概念。當然,狹義的比例原則也不是毫無標準,至少有三項重要的因素需要考慮:“人性尊嚴不可侵犯”的基本準則;公益的重要性;手段的適合性程度。[6]
綜上所述,適當性原則要求手段有助于目的實現(xiàn),必要性原則要求實現(xiàn)目的的手段是最小侵害的,而狹義比例原則是通過對手段負面影響的考量,要求目的本身的適當、不過份。質而言之,比例原則的這三項子原則分別從“目的取向”、“法律后果”、“價值取向”上規(guī)范行政權力與其行使之間的比例關系。三者相互聯(lián)系、不可或缺,構成了比例原則的完整而豐富的內涵。
二、必要與可能:比例原則之借鑒
比例原則因其科學性和多方面的功能,而在行政法中具有重要地位。德國、葡萄牙、西班牙、我國臺灣地區(qū)等國家或地區(qū)都將比例原則作為行政法律的一條基本原則。臺灣著名公法學者陳新民先生認為,比例原則是拘束行政權力違法最有效的原則,其在行政法中的角色如同誠信原則在民法中的角色一樣,二者均可稱為相應法律部門中的“帝王條款”。[7]
在我國,比例原則在行政法中至今還沒有明確的概念,在行政法學研究中也遠未為我國行政法學者所重視。雖然有的著作中提及比例原則,但是要么將其與合理性原則相混淆,[8]要么將其作為外國行政法的一般基本原則加以介紹,并未將其放至我國行政法之應有的位置,[9]對在行政法領域如何適用比例原則更是甚少研究。理論研究的薄弱,導致在我國目前的行政性法律法規(guī)中,未能全面體現(xiàn)比例原則的內容。即使像《警察法》、《行政處罰法》這樣的極易損害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法律,也沒有規(guī)定比例原則。這不利于對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有效保障。在行政法上對比例原則予以借鑒不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一)比例原則借鑒的必要性集中體現(xiàn)在其之于中國行政法治建設的重要作用上。比例原則的借鑒對中國行政法治建設的行政立法、行政執(zhí)法與行政司法三個相互聯(lián)系、相互銜接的環(huán)節(jié)均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根據(jù)比例原則,可以規(guī)范行政主體的行政立法行為。其一,行政立法是否可以達到“欲求之目的”,可以根據(jù)比例原則之適當性原則作出判斷,能夠達目的的行政立法就是可為的,反之,則無需立法。其二,可以根據(jù)比例原則之必要性原則,對不符合必要性原則標準的行政立法加以變更,使
之達到必要性標準。其三,行政法律作為調整社會關系的手段,其作用的結果在對某些人賦予權利的同時,必然對另外一些人科以義務?;谛姓申P系的特殊性,需要對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加以考量以達到平衡。而平衡的標準即可適用狹義比例原則。
其次,根據(jù)比例原則,可以約束行政主體的行政執(zhí)法行為。在行政執(zhí)法方面,行政主體依據(jù)比例原則,利用立法者給予的自由裁量的空間,對具體行政事務進行斟酌、裁量。比例原則的運用會有效遏制行政自由裁量權的濫用,限制行政權恣意。此外,比例原則也給監(jiān)督機關和行政相對人監(jiān)督行政主體是否依法行政提供了一把標尺,對行敗的遏制也會起到很好的作用。再次,根據(jù)比例原則,可以推動行政主體的行政司法行為。行政司法在我國包括行政復議和行政裁決。正確適用比例原則可以為行政復議或行政裁決提供一個較為客觀、容易把握的判斷標準,并據(jù)此做出公正的決定或裁決。例如,行政訴訟法第54條規(guī)定,對“”的,可以撤銷或部分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對“行政處罰顯失公正的,可以判決變更”。在這里,“”、“顯失公正”的標準就較難把握,而用比例原則這把標尺來衡量,就可以更為容易地做出判斷。
(二)從實踐的角度講,比例原則在我國行政法治建設中加以借鑒也是完全可行的。仔細研究我國現(xiàn)有的行政法律規(guī)范,不難發(fā)現(xiàn),比例原則的因素已經(jīng)開始出現(xiàn)。例如《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4條規(guī)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應當以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盡量減少人員傷亡、財產(chǎn)損失為原則?!薄缎姓幜P法》第4條規(guī)定:“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根據(jù),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薄缎姓妥h法》第28條規(guī)定,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shù)?,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撤銷或變更。但是,由于對一些法律術語缺少具體的評價標準,使其在實踐中很難操作,而比例原則能為此提供具體的標準。因此隨著現(xiàn)代行政法的發(fā)展以及行政法治的日益健全,特別是司法審查制度的日益完備,比例原則以其內容明確、操作功能強而日益走進我國的行政法和行政法學中去是完全可以期待的。[10]
三、結語
行政法中比例原則是指行政權力的行使除了有法律依據(jù)這一前提外,行政主體還必須選擇對人民侵害最小的方式進行。其核心在于通過目的與手段間的衡量,兼顧國家、社會及公共利益,同時又不妨害第三人的權利,確?;救藱嗟膶崿F(xiàn)。比例原則從理念上源于對正義的需求。它在價值取向上與時展的大趨勢是一致的,也符合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戰(zhàn)略目標。但比例原則在社會實踐中真正起作用還有賴于整個社會法治水平的提高,國家機構的完整配置,甚至民眾素質的提升??梢哉f,比例原則是在一般合法的基礎上提出的更高的要求,是值得我們借鑒的,但在借鑒的同時我們也應該注意其配套設施的建設和發(fā)展,對其局限性也要有所把握,否則期望或許會落為失望。
參考文獻
[1][3][7]陳新民。德國公法學基礎理論[M].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2001.380,373,389。
[2]彭云業(yè),張德新。論比例原則在我國行政法中的適用[J].山西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2,(3)。
[4]范劍虹。歐盟與德國的比例原則[J].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0,(5)。
[5]城仲模。行政法之基礎理論[M].臺北:三民書局,1980.40。
[6]城仲模。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則[M].臺北:三民書局,1994.126。
一、比例原則的含義及內容
(一)比例原則的含義
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則也被稱為最小損害原則,主要是指行政主體在多個具有實現(xiàn)行政目的的可行性的行政措施當中進行選擇時需要做最為全面的考量,所采取的措施與要達到的目的相適應,做出最為合理適當?shù)倪x擇,不能使行政相對人因做出的行政行為過度而損害到其利益。若為達到相應目的而采取消極作用于相對人的方法,則應將這種消極作用控制到最微,并與力求達到的目的相對應,即過罰相當。為了避免出現(xiàn)為追求實現(xiàn)目的而不擇手段以及所采取的措施代價高于所保護的利益的現(xiàn)象,行政機關要在行政目標的實現(xiàn)與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利益之間掌握好平衡點。
(二)比例原則的內容
對于比例原則的主要內容,學界通說認為其包括妥當性原則、必要性原則與均衡原則三個子原則。
(1)妥當性原則
妥當性原則又稱適當性原則,是指行政主體在采取可行的行政措施時應當聯(lián)系其追求的行政目的,針對想要實現(xiàn)的行政目的選擇相適宜的手段。若沒有明確的行政目標或者行政主體在采取行政手段時沒有能夠合理的考慮行政目的,所選擇的行政措施與其追求的目標不相符合,行政手段與最終的行政目的無關或無法幫助行政目標的實現(xiàn),則說明違反了其中關于妥當性原則的要求。行政機關行使權力是為了實現(xiàn)一定目標或者就算不能完全實現(xiàn)既定的目標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其達成,而目標的達成需要采取合適的行政方法,因此行政機關在發(fā)揮其職責的時候,首先應當擺正其行為目標。行政行為的合理性是在其合法性的基礎上進一步討論的,因此行政目標應當是合法的,是不違反社會倫理與公德的,是規(guī)范行政秩序、促進社會發(fā)展的。而行政目的不合法使行政行為無法滿足行政合法性的前提,也是對比例原則的妥當性原則的違反。其次,目的應當是確定的,也就是既定目標不可隨意改動,目標的確定性使得最終評判的標準也能相對穩(wěn)定。
(2)必要性原則
必要性原則也被稱為“最小侵害原則”,指行政主體在做出行政措施的決定時面臨的是多個具有相同適當性的行政手段,這些行政手段的適用都具有可行性,都是為了達到行政主體追求的目的。適用必要性原則的前提是多個可供選擇的適合于達成行政目的的手段并存,如果有且只有一種措施可采用的話就會導致無法適用必要性原則。可見必要性原則的核心是對多種具有相同適當性的行政手段進行比較,取舍,這也從另一方面揭示了在比例原則當中,放在首位考慮的還是行政目標的實現(xiàn)(或部分實現(xiàn)),在行政目標確保能實現(xiàn)的基礎上再選擇對公民較少侵害的措施。而對于公民的侵害問題而言,可以確定做出行政行為的決定必然會對相對人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害,因此需要考慮的不是做到對行政相對人“零損害”,而是如何將行政行為導致的損害降到最低限度的問題。
(3)均衡原則
均衡原則也被叫做狹義的比例原則,是指行政主體在實施行政行為與侵害行政相對人之間進行權衡,在這兩方之間取一個相對的平衡點,即行政主體在做出行政措施導致公民收到的損害與行政主體追求的行政目標的價值之間法益是否是相稱的。不能為了爭取某種公共利益而直接犧牲公民的私人利益,而且行政目的實現(xiàn)后所獲得的利益價值應當高于該行政行為所損害的人民利益的價值。行政主體在采取行政措施時需要對其目標利益與損害的行政相對人的利益進行理性的衡量,在方法與結果兩者之間形成一定的比例,這里的比例不是一個精準的數(shù)字,而是有關價值衡量的抽象的,非具體的概念。
二、比例原則的適用及其局限性
對比例原則的第一印象來自一個經(jīng)典案例,哈爾濱同利公司在中央大街108號院內有兩棟樓房,欲擴建兩層樓,向市規(guī)劃土地管理局提出申請。之后匯豐公司與同利公司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完成交付,領取了房產(chǎn)證。規(guī)劃土地管理局同意同利公司翻建后同利公司與匯豐公司再次向規(guī)劃土地管理局申請增建4層,但未獲批準。隨后在增建過程中匯豐公司依據(jù)同利公司取得的《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擅自建造成一座連體的九層建筑物,這一舉動影響了中央大街的整體景觀。最終,法院做出對于已建好違法建筑進行合理改造,拆除對中央大街的整體景觀造成影響的部分的判決。此案件充分體現(xiàn)了比例原則在行政案件當中的適用,那么比例原則在我國的適用范圍問題是怎樣的呢
(一)比例原則的適用范圍
(1)立法上的運用
立法機關在立法時面臨的眾多問題都具有一定的難度,法律本身的滯后性使得立法者無法將所有的社會現(xiàn)象都囊括于法條之中。而維護國家社會秩序的穩(wěn)定,就需要運用法律原則來填補法律的漏洞。國家的立法機關在立法時,將會受到比例原則的約束。其雖然未在國內行政法規(guī)范中明確的規(guī)定,但是在我國《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行政復議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以及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當中都有涉及。這些條文將比例原則及其各項子原則的內容都充分地體現(xiàn)了出來。
(2)執(zhí)法上的運用
行政機關權力行使的主要場所就是在行政執(zhí)法中,因此比例原則在行政執(zhí)法中的運用要比抽象行政活動中的多,這也是因為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在開展行政執(zhí)法工作時,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權是對法律的僵硬性等法的局限性的補充和救濟,能夠幫助實質正義的實現(xiàn),推動我國的法制建設。但是如果濫用了自由裁量權,使公民權益受到嚴重侵害,則會導致國家行政權的權威性的受損,影響政府的公信力。例如,作為行政機關的一項重要職權,行政處罰是對公民權益的剝奪,從而達到保護公共利益的目的,行政機關可以決定做出行政處罰與否,處罰的范圍與幅度等方面的內容。這時可通過比例原則的各項子原則進行分析,從而減少和限制政府的違法行為,提高執(zhí)法的水平和質量。
(二)比例原則適用范圍的局限性
對于適用范圍,首先要確定比例原則的法律定位問題。有學者認為比例原則是憲法性原則。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其法律原則應適用于我國所有的部門法領域,由于憲法原則均具有抽象性,而比例原則是要具體運用到案件當中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原則,若將比例原則定為憲法性原則,會導致比例原則的靈活性的下降,不符合最初規(guī)定比例原則的初衷。也有人將比例原則劃為行政法的特別準則,即僅準用于警察法范圍。其源于該領域,并在此領域內充分體現(xiàn)在限制警察的權力以達到保護公民權益的目的。但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在警察領域外的行政領域中,比例原則依然可以充分發(fā)揮作用,促進行政機關與公民之間的協(xié)調與互動。所以,將比例原則定位為行政法原則,并將其運用到行政法的所有領域才是符合我國國情的合理的選擇。這同時也能說明比例原則不僅要運用在行政立法、行政執(zhí)法等活動中,也要成為行政機關的自由裁量行為是否公正合理的評判標準,也就是說比例原則也適用于行政司法當中。然而比例原則在行政司法的實踐中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法院也具有一定得自由裁量權,當在運用比例原則進行司法審查的過程中,憑借的是自己主觀的價值判斷,再加上法官專業(yè)水平不一,無法保障能夠充分尊重行政機關做出的行政行為,導致出現(xiàn)一種以法院的裁量代替行政機關的裁量的局面,這種現(xiàn)象的增多嚴重影響行政機關的權威形象。此外,人民法院運用比例原則沒有確定合適的標準,主要表現(xiàn)在在何種情況下才應該變更判決的問題上,若法院將比例原則作為擋箭牌來“過度糾正”行政機關的手段與措施,會間接導致社會秩序的混亂,我國行訴中賦予法院更改行政處罰中明顯不公情形的權利的第五十四條第二款在《行政訴訟法》2017年修正案中并沒有再出現(xiàn),這表明法院對于判斷行政機關行為的標準的缺失,在這種情況下容易導致法院自由裁量權的過度濫用,這種風險的存在導致一些不必要的干涉與不恰當?shù)呐袥Q的出現(xiàn)。
三、比例原則適用范圍的完善思考
由于比例原則起源于警察法,因此其通常出現(xiàn)在限制過度的行政權方面,被認為只適用于負擔行政行為領域,而不是行政法的所有領域當中。筆者認為比例原則不僅應適用在負擔行政行為中,更應適用于授益性行政行為當中。授益性行政行為主要是指經(jīng)公民申請,行政機關授予相對人一定的權益的行政行為。由于比例原則不僅有限制行政機關的權利,它還有一個主要的作用在于保護公民的利益,在授益性行政活動中適用比例原則也就是政府在發(fā)揮行政職能時,應該在若干可以選擇的措施中選擇一項對相對人來說會受益最大的行政行為而為之。我們可以將其理解為,若行政機關雖然實施了福利性的行政行為,但并沒有選擇對相對人最有利的措施,相對人就會相比接受對自己最有力的行政措施而言有一定的損失,無論這種損失表現(xiàn)在哪種方面,都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公民的合法權益。因此,既然將比例原則定位為行政法的基本原則,而不是只適用于某一領域的特別準則,就應該將其在行政法的所有范圍內都能夠發(fā)揮自己調節(jié)評判的功能。
不難看出,隨著自由裁量權在行政法范圍中的廣泛運用,比例原則的準用領域也在不斷變大,而該原則準用領域擴大的另一原因是社會的快速發(fā)展對行政機關在各個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民權利意識的覺醒加強了輿論監(jiān)督。這需要行政機關在采取措施手段時做到事實清楚,有充分的法律依據(jù),程序正當,行政公開??梢娦姓ǚ稍瓌t的適用都是相輔相成的,行政合理性原則的運用也需要正當程序原則與依法行政原則的監(jiān)督。
另外,對待行政相對人,需要用行政合理性原則中的平等原則。對于相同行政案件的不同公民應當做出同樣的決定,進行同樣的處理,必須保證做到公開、公平與公正,體現(xiàn)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不得因行政相對人的身份或其他原因而區(qū)別對待。對于不同行政案件事實的情況下,行政機關應該充分考慮實際情況,做出最優(yōu)的解決方案,這樣才能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也能提高公民對行政法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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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體、小四號字,1.5倍行距)
情 勢 變 更 原 則 初 探
目 錄
(項目字體為小二號、黑體加粗,內容字體為小四號、宋體)
寫作提綱…………………………………………………………………………(1)
內容摘要…………………………………………………………………………(2)
關鍵詞……………………………………………………………………………(2)
正文………………………………………………………………………………(2)
緒論 …………………………………………………………………(2)
本論:…………………………………………………………………(2)
情勢變更原則的基本內涵及理論依據(jù) ………………………………(2)
情勢變更原則的適用條件及法律效力 ………………………………(3)
情勢變更原則與相關法律規(guī)則的辨析 ………………………………( )
完善我國情勢變更原則的法律思考 …………………………………( )
結論 …………………………………………………………………(10)
注釋 …………………………………………………………………………(11)
參考文獻………………………………………………………………………(12)
情 勢 變 更 原 則 初 探
寫作提綱
(項名稱:小二號、黑體加粗;提綱內容:四號、宋體)
一、緒論
情勢變更原則作為合同法的一項重要原則,現(xiàn)已為世界上許多國家在立法中予以規(guī)定或在司法實踐中予以認可,而我國現(xiàn)行法律尚未有關情勢變更的直接規(guī)定。本文從理論和實務兩個方面對此進行探究。
二、本論:(文章的主干,要點)
(一)情勢變更原則的基本內涵及理論依據(jù)
1、情勢變更原則含義及沿革
2、情勢變更原則的理論依據(jù)
(二)情勢變更原則的適用條件及法律效力
1、情勢變更原則的適用條件
2、適用情勢變更原則的法律效力
(三)情勢變更原則與相關法律規(guī)則的辯析
1、情勢變更與不可抗力規(guī)則
2、情勢變更與顯失公平規(guī)則
(四)完善我國情勢變更原則的法律思考
三、結論
(用1-2句話闡述)
情 勢 變 更 原 則 初 探
陳榮杰
(標題小二號、黑體加粗、作者小四號、宋體)
【內容摘要】情勢變更原則作為合同法的一項重要原則,對于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持市場道德秩序,平衡合同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消除履行合同中因情勢變更所產(chǎn)生的顯失公平具有重要意義。情勢變更原則雖然在我國現(xiàn)行法律中未明確規(guī)定,但其與現(xiàn)行法律所規(guī)定和倡導的誠實信用原則一脈相承,誠實信用原則應作為情勢變更原則的一項基本理論依據(jù)。除此之外,情勢變更原則與不可抗力規(guī)則、顯失公平規(guī)則既有聯(lián)系和相似之處,同時又有許多根本的不同。完善我國的情勢變更原則立法,規(guī)范適用情勢變更原則,倡導合同當事人誠實交易,合理承擔風險,是我國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所應長期努力的目標。
【關鍵詞】情勢變更原則 適用 不可抗力 顯失公平
(項目名稱四號、楷體加粗,內容字體為小四號、揩體)
(正文)(小四號、宋體,標題黑體)
情勢變更原則作為合同法的一項重要原則,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后才逐漸確立起來的,現(xiàn)已為世界上許多國家在立法中予以規(guī)定或在司法實踐中予以認可,而我國現(xiàn)行法律尚未有關情勢變更的直接規(guī)定。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的建立和逐漸完善,情勢變更原則作為合同法上的一項重要制度,越來越顯其重要;同時,由于情勢變更原則所涉及的理論復雜性和各國在司法實踐中的差異,有必要從理論和實務兩個方面對此進行探究。
情勢變更原則的基本內涵及理論依據(jù)
情勢變更原則含義及沿革
情勢變更原則是指合同成立后,作為合同關系基礎的情勢,由于不可歸責于當事人的原因,發(fā)生了非當初所能預料的變化,如果仍堅持原來的法律效力將會產(chǎn)生顯失公平的結果,有悖于誠實信用原則,因此,應當對合同的法律效力作相應的變更乃至合同解除的一項法律原則[1]。情勢變更原則實質與功能在于消除合同因情勢變更所產(chǎn)生的不公平后果,平衡當事人之間的利益,維護社會公平和商品安全交易。這一原則的確立與發(fā)展經(jīng)歷了一個長期的過程。
(下略)
【參考文獻】(提示:以下1為參考論著格式,2為參考期刊中的論文格式)
1、蘇惠祥:《中國當代合同法論》,吉林大學出版社,1992年4月第1版,第175頁。
2、張散發(fā):《淺議會計信息質量》,《財務與會計》,2005,2。
1. 引言
隨著我國文化和科技對外交流的發(fā)展,在其中起主導作用的學術期刊逐漸趨于規(guī)范化和標準化,舉措之一就是論文題目和摘要翻譯。標題是論文主旨的凝結和內容的概括,具有信息功能(提供文章的主題和內容)、美感功能(簡潔明快,新穎醒目)和祈使功能(誘發(fā)讀者的閱讀欲)(周永模,2002),其翻譯質量的高低直接關系到學術交流和信息傳播的質量。國內一些學者就論文標題翻譯提出了一些見解,并對誤譯原因等進行了多方面的探討,但研究對象基本上限于正標題。副標題的使用可以縮短正標題的長度,增加信息量,對正標題起補充或解釋說明作用,并通過形式和結構的改變使標題更為醒目。副標題翻譯研究對于信息檢索、中外學術交流和學術期刊的規(guī)范化建設等意義重大。筆者以《上海翻譯》為例, 對其2000―2006年載文副標題的翻譯進行研究,寄望于為期刊論文副標題翻譯提供參考性規(guī)范。
2. 研究對象與方法
以國內影響巨大的《上海翻譯》(2000―2006)載文副標題為研究對象,對其翻譯信息進行統(tǒng)計分析,從文體特點、翻譯原則和翻譯方法等方面探討副標題的翻譯規(guī)范。
3. 分析與結果
《上海翻譯》(2000―2006)共24期刊載學術論文568篇,其中含有副題的論文數(shù)量為94篇,比例為16.5%。具體信息見下表:
在不同的年份,《上海翻譯》(2000―2006)載文中含有副題的論文數(shù)均占一定比例,2006年的比例達到28.4%。可見,副標題的使用和翻譯研究是必要的,也是有學術價值的。
3.1 語體特點
學術論文采用論述文文體,副標題翻譯用詞傾向于使用正式語體的詞語,因為論述文文體用詞比較莊重、典雅、規(guī)范、嚴謹。(劉宓慶,1985)同時,由表三分析,英譯副題的結構極少使用句子,而是大量采用短語,尤其是名詞化結構。從句法功能個講,短語,尤其是名詞化結構,可以避免使用人稱主語,從而防止表達過于冗長;同時,名詞化結構的組合方式多,意義容量大,具有簡潔確切,嚴謹客觀的修辭功能。
3.2 翻譯原則
周永模(2001)將“忠實通順、簡潔地道”周圍標題翻譯的準繩;劉明東(2001)提出學術論文標題英譯應以準確、易懂、具體、簡潔和規(guī)范的原則。結合相關翻譯理論和《上海翻譯》(2000―2006)載文副題翻譯資料,筆者認為論文副題的翻譯主要把握的原則有三個:忠實、簡潔和規(guī)范。
忠實是副題翻譯應遵循的第一原則。無論東方還是西方,翻譯理論歷來強調一個“信”字,也就是將“忠實”視為翻譯的基本標準(孫致禮,2003)。當然,保證副題翻譯的副題翻譯必須以充分理解原文為前提和基礎。
其次,作為論文主題提煉和內容概括的副題的翻譯應遵循簡潔原則?!胺g要求忠實于原文,是指精神或實質內容上忠實于原文,不是要求機械地、一字對一字地翻譯。翻譯實際上是一種語際轉換活動,在兩種不同的語言之間結項語言轉換時,常常需要改變語言形式?!保ㄐ靵喣?,李建英:1998)因此,英譯副題時,應發(fā)揮英語表達靈活的優(yōu)勢,用短語取代句子,同時將實質性的內容譯出即可。如2005年第四期中的論文題目“‘對等’?‘相當’?‘對應’?―關于‘equivalence’譯文的選擇”用合譯法表達為“More on Equivalence”。
副題的翻譯遵循忠實、簡潔原則的同時,還應注意規(guī)范性原則,主要體現(xiàn)在大小寫和標點符號方面。依照《上海翻譯》(2000―2006)載文副標題的翻譯信息,副題首字母和實詞首字母大寫,首字母縮略詞全大寫。就標點而言,副題前普遍使用破折號,或主、副題間使用冒號;漢語書名使用書名號,英語用斜體;英譯副題為短語或陳述句,句末不用標點,如果是疑問句,也可將問號省略。當然,根據(jù)需要,副題中還可能出現(xiàn)引號等標點。另外,主、副題均采用居中排列方式。
3.3 翻譯方法
何恒幸(2003)提出了標題翻譯的三種方法,即自足法、相關語篇內容結合法和翻譯目的結合法。筆者結合《上海翻譯》(2005―2006)載文副題翻譯信息,具體將翻譯方法分為對應譯法、合譯法、增譯法和省譯法。
對應譯法又可分為正、副題對應譯法和譯副法。當正、副題均體現(xiàn)了論文的主要內容時,應同時將正、副題譯為英語,但正、副題應搭配得當,避免重復、分離和矛盾等現(xiàn)象。有時,正題只是概括性評價等信息,而副題體現(xiàn)了主題,則省譯正題,采用譯副法。如2006年第一期的論文標題“定靜安慮 而后有得――《黃帝內經(jīng)》英語翻譯隨想” 譯為“Reaction to English Translation of Classic of Internal Medicine”。
合譯法即將正、副題合并翻譯。如2006年第四期論文標題“加強跨文化傳播交流的國際接軌意識――提高口譯人員素質迎世博”譯為“Deeping Cross-communication Consciousness to gear to the needs of International EXPO”。
增譯副題是為了補充正題信息以反映和突出論文主旨。如2006年第三期論文標題“‘博客’,還是‘部落格’?”譯為“‘Boke’or ‘Buluoke’--On Translation of ‘Blog’"。
如果正題足以體現(xiàn)論文主題,副題可省譯。如2006年第三期論文標題“Translation Studies在中國的名與實--兼談翻譯學的學科范圍和界限問題”譯為“The Chinese Names and Natures of Translation Studies”。
四種翻譯方法中,對應譯法和省譯法較為常用,尤以對應譯法為主。同時,副題翻譯并不苛求字句對等,而應依據(jù)論文內容靈活變通,在保證準確反映實質內容的前提下,符合英語表達規(guī)范。
綜上所述,基于《上海翻譯》(2000―2006)載文副標題的翻譯研究,副題翻譯應以充分理解原文為基礎,傾向于使用正式語體的詞語并多采用短語以體現(xiàn)其語體特點,遵循忠實、簡潔和規(guī)范的翻譯原則,以對應譯法和省譯法為主,輔以合譯法和增譯法?!渡虾7g》載文副題的語體特點、翻譯原則和翻譯方法為學術論文副題翻譯提供了指導和參考規(guī)范。
說明:論文數(shù)量統(tǒng)計不含英漢互譯賞析、學術信息、書訊、簡訊、通告和會訊等非學術文章;《上海翻譯》(2000―2006)載文中含有副題的論文共39篇,由于2006年第一期的論文“政治詞語翻譯應當講政治――對《國家法》英譯的思考”無英譯,故表中的論文數(shù)為38篇。
參考文獻:
[1] 周永模:《忠實通順 簡潔地道:標題翻譯之準繩》,《中國科技翻譯》,2002,(3)。.
[2] 劉宓慶:《文化翻譯論綱》,湖北教育出版社,1999。
[3] 劉明東:《試論學術論文標題的英譯》,《西安外國語學院學報》,2001,(3)。
[4] 孫致禮:《新編英漢翻譯教程》,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2003。
[5]徐亞男、李建英:《外事翻譯》,世界知識出版社,1998。
1、在畢業(yè)論文工作期間,工作刻苦努力,態(tài)度認真,遵守各項紀律,表現(xiàn)出色。
2、能按時、全面、獨立地完成與畢業(yè)論文有關的各項任務,表現(xiàn)出較強的綜合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論文立論正確,理論分析透徹,解決問題方案恰當,結論正確,并且有一定創(chuàng)見性,有較高的學術水平或較大的實用價值。
4、論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確,語言表達準確,結構嚴謹,條理清楚,邏輯性強,欄目齊全,書寫工整。
5、論文寫作格式規(guī)范,符合有關規(guī)定。論文中的圖表、設計中的圖紙在書寫和制作上規(guī)范,能夠執(zhí)行國家有關標準。
6、原始數(shù)據(jù)搜集得當,實驗或計算結論準確可靠,能夠正確使用計算機進行研究工作。
7、在論文答辯時,能夠簡明和正確地闡述主要內容,能夠準確深入地回答主要問題,有很好的語言表達能力。
二、良(80-89分):
1、在畢業(yè)論文工作期間,工作努力,態(tài)度認真,遵守各項紀律,表現(xiàn)良好。
2、能按時、全面、獨立地完成與畢業(yè)論文有關的各項任務;具有一定的綜合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論文立論正確,理論分析得當,解決問題方案實用,結論正確。
4、論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確,語言表達準確,結構嚴謹,條理清楚,欄目齊全,書寫工整。
5、論文寫作格式規(guī)范,符合有關規(guī)定。論文中的圖表、設計中的圖紙在書寫和制作上規(guī)范,能夠執(zhí)行國家有關標準。
6、原始數(shù)據(jù)搜集得當,實驗或計算結論準確,能夠正確使用計算機進行研究工作。
7、在論文(設計)答辯時,能夠簡明和正確的闡述主要內容,能夠準確地回答主要問題,有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
三、中(70-79):
1、在畢業(yè)論文工作期間,工作努力,態(tài)度比較認真,遵守各項紀律,表現(xiàn)一般。
2、能按時、全面、獨立地完成與畢業(yè)論文有關的各項任務;綜合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一般。
3、論文立論正確,理論分析無原則性錯誤,解決問題方案比較實用,結論正確。
4、論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確,語句通順,條理比較清楚,欄目齊全,書寫比較工整。
5、論文寫作格式規(guī)范,符合有關規(guī)定。論文中的圖表、設計中的圖紙在書寫和制作上規(guī)范,能夠執(zhí)行國家有關標準。
6、原始數(shù)據(jù)搜集得當,實驗或計算結論基本準確,能夠正確使用計算機進行研究工作。
7、在論文答辯時,能夠闡述主要內容,能夠比較正確地回答主要問題。
四、及格(60-69):
1、在畢業(yè)論文工作期間,基本遵守各項紀律,表現(xiàn)一般。
2、能夠在教師指導下,按時和全面地完成與畢業(yè)論文有關的各項任務。
3、論文立論正確,理論分析無原則性錯誤,解決問題的方案有一定的參考價值,結論基本正確。
4、論文中使用的概念基本正確,語句通順,條理比較清楚,欄目齊全,書寫比較工整。
5、論文寫作格式基本規(guī)范,基本符合有關規(guī)定。論文中的圖表、設計中的圖紙在書寫和制作上基本規(guī)范,基本能夠執(zhí)行國家有關標準。
6、原始數(shù)據(jù)搜集得當,實驗或計算結論基本準確,能夠使用計算機進行研究工作。
7、在論文答辯時,能夠闡述出主要內容,經(jīng)答辯教師啟發(fā),能夠回答主要問題。
五、不及格(59分以下,同時具備以下三條或三條以上者):
1、在畢業(yè)論文工作期間,態(tài)度不夠認真,有違反紀律的行為。
2、在教師指導下,仍不能按時和全面地完成與畢業(yè)論文有關的各項任務。
3、論文中,理論分析有原則性錯誤,或結論不正確。
4、論文寫作格式不規(guī)范,文中使用的概念有不正確之處,欄目不齊全,書寫不工整。
1、在畢業(yè)論文工作期間,工作刻苦努力,態(tài)度認真,遵守各項紀律,表現(xiàn)出色。
2、能按時、全面、獨立地完成與畢業(yè)論文有關的各項任務,表現(xiàn)出較強的綜合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論文立論正確,理論分析透徹,解決問題方案恰當,結論正確,并且有一定創(chuàng)見性,有較高的學術水平或較大的實用價值。
4、論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確,語言表達準確,結構嚴謹,條理清楚,邏輯性強,欄目齊全,書寫工整。
5、論文寫作格式規(guī)范,符合有關規(guī)定。論文中的圖表、設計中的圖紙在書寫和制作上規(guī)范,能夠執(zhí)行國家有關標準。
6、原始數(shù)據(jù)搜集得當,實驗或計算結論準確可靠,能夠正確使用計算機進行研究工作。
7、在論文答辯時,能夠簡明和正確地闡述主要內容,能夠準確深入地回答主要問題,有很好的語言表達能力。
二、良(80-89分):
1、在畢業(yè)論文工作期間,工作努力,態(tài)度認真,遵守各項紀律,表現(xiàn)良好。
2、能按時、全面、獨立地完成與畢業(yè)論文有關的各項任務;具有一定的綜合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論文立論正確,理論分析得當,解決問題方案實用,結論正確。
4、論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確,語言表達準確,結構嚴謹,條理清楚,欄目齊全,書寫工整。
5、論文寫作格式規(guī)范,符合有關規(guī)定。論文中的圖表、設計中的圖紙在書寫和制作上規(guī)范,能夠執(zhí)行國家有關標準。
6、原始數(shù)據(jù)搜集得當,實驗或計算結論準確,能夠正確使用計算機進行研究工作。
7、在論文(設計)答辯時,能夠簡明和正確的闡述主要內容,能夠準確地回答主要問題,有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
三、中(70-79):
1、在畢業(yè)論文工作期間,工作努力,態(tài)度比較認真,遵守各項紀律,表現(xiàn)一般。
2、能按時、全面、獨立地完成與畢業(yè)論文有關的各項任務;綜合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一般。
3、論文立論正確,理論分析無原則性錯誤,解決問題方案比較實用,結論正確。
4、論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確,語句通順,條理比較清楚,欄目齊全,書寫比較工整。
5、論文寫作格式規(guī)范,符合有關規(guī)定。論文中的圖表、設計中的圖紙在書寫和制作上規(guī)范,能夠執(zhí)行國家有關標準。
6、原始數(shù)據(jù)搜集得當,實驗或計算結論基本準確,能夠正確使用計算機進行研究工作。
7、在論文答辯時,能夠闡述主要內容,能夠比較正確地回答主要問題。
四、及格(60-69):
1、在畢業(yè)論文工作期間,基本遵守各項紀律,表現(xiàn)一般。
2、能夠在教師指導下,按時和全面地完成與畢業(yè)論文有關的各項任務。
3、論文立論正確,理論分析無原則性錯誤,解決問題的方案有一定的參考價值,結論基本正確。
4、論文中使用的概念基本正確,語句通順,條理比較清楚,欄目齊全,書寫比較工整。
5、論文寫作格式基本規(guī)范,基本符合有關規(guī)定。論文中的圖表、設計中的圖紙在書寫和制作上基本規(guī)范,基本能夠執(zhí)行國家有關標準。
6、原始數(shù)據(jù)搜集得當,實驗或計算結論基本準確,能夠使用計算機進行研究工作。
7、在論文答辯時,能夠闡述出主要內容,經(jīng)答辯教師啟發(fā),能夠回答主要問題。
五、不及格(59分以下,同時具備以下三條或三條以上者):
1、在畢業(yè)論文工作期間,態(tài)度不夠認真,有違反紀律的行為。
2、在教師指導下,仍不能按時和全面地完成與畢業(yè)論文有關的各項任務。
3、論文中,理論分析有原則性錯誤,或結論不正確。
4、論文寫作格式不規(guī)范,文中使用的概念有不正確之處,欄目不齊全,書寫不工整。
一、選題緣由
1984年,廈門大學獲得我國第一個高等教育學碩士學位授予點,截止到2014年恰好走過了30年的歷程。學位論文是傳播學科研究的理論成果和普及學科知識的重要資料,統(tǒng)計分析一個學科以往學位論文的研究成果,可以勾勒出該學科發(fā)展的歷程,明確該學科未來的研究方向,促進研究者更好地把握該學科的研究重點。而且,具有高等教育學博士學位授權點的高校,師資力量雄厚、學術氛圍濃厚、科研水平高,代表了我國高等教育學研究生培養(yǎng)的較高水平,其涉及的研究領域、研究方向對高等教育學發(fā)展具有重要啟示。
二、選題概況
以高等教育學實力最強的14所高校為研究對象,其中擁有高等教育學國家重點學科的高校2所(廈門大學和華中科技大學),師范類院校8所(華東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北京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西北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綜合類院校4所(北京大學、蘇州大學、南京大學、西南大學)。這14所高校均擁有高等教育學博士點,代表了我國高等教育學碩士研究生的較高水平。
選取“CNKI—《中國優(yōu)秀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shù)據(jù)庫》”和“萬方—中國學位論文全文數(shù)據(jù)庫”進行網(wǎng)絡檢索,學科專業(yè)名稱為“高等教育學”,檢索時間段為“2010-2014年”,學位為“碩士學位論文”,以這14所高校為學位授予單位,經(jīng)過兩個論文庫的比對和篩選,去除重復的論文篇數(shù),檢索出共1056篇碩士學位論文,其收錄情況如表1所示。
在所選的1056篇高等教育學碩士學位論文中,作者最后入學時間是2011年,該年全國有高等教育學博士點16個。其中浙江大學和清華大學近5年的碩士學位論文數(shù)量為0,因而本研究未對這兩所高校的高等教育學碩士學位論文進行分析。
三、選題領域分析
將所選的高等教育學碩士學位論文進行研究領域分析,所借鑒和參考的理論或分類標準如下。一是李秉德先生的教學七要素說,即學生、目的、課程、方法、環(huán)境、反饋、教師等七個要素。如,高校教師和學生是兩個不同的研究領域,高校課程教學和科研是極其重要的研究領域。二是參照《高等教育研究》編輯部關于高等教育學雜志的分類標準:高等教育改革與發(fā)展、教育基本理論、教育體制與結構、教育經(jīng)濟與財政、院校研究、民辦與職業(yè)高等教育、教師教育與教師發(fā)展、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課程理論與教學改革、學生工作與學生事務、教育學學科建設、高等教育史、國際比較高等教育等基本欄目。三是受陳學飛分類方法的啟發(fā),并借鑒趙蓯蓉有關高等教育研究主題的劃分法,對1056篇高等教育學優(yōu)秀碩士學位論文進行主題分析,得到如下分類結果及主題釋義表。
原則上每篇論文只統(tǒng)計到一個主題中,如果研究內容涉及兩個主題,則以比重較大的主題為準。
按照本研究的統(tǒng)計標準,對近10年刊載的1056篇高等教育學碩士學位論文研究主題進行數(shù)量統(tǒng)計,并按照數(shù)量多少進行排列,刊載論文研究領域的分布情況見下表。
第一類是大于10%的主題,有高校課程、教學、科研工作研究,高等教育宏觀管理研究,比較高等教育研究和高校管理研究,總計比例為51%,關于這些方面的研究都在100篇以上;
第二類是大于5%而小于10%的主題,有高校學生研究、高等教育基本理論問題研究、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研究、高校德育工作研究和高等教育評價研究,總計比例為38%;
第三類主題的研究比例低于5%,分別是高校教師研究、高等教育史研究及其他方面研究,總計比例為11%。
通過對CNKI和萬方論文庫數(shù)據(jù)庫中有關高等教育學碩士學位論文選題的分析,可以明晰當今高等教育研究的熱點重點所在,為今后碩士研究生選題提供一定參考。
參考文獻:
《期刊引證報告》(JournalCitationReports,JCR)是基于SCI(E)的分析型數(shù)據(jù)庫,它對SCI(E)所收錄的期刊之間的引用和被引用數(shù)據(jù)進行統(tǒng)計、運算,并定義了各項計量學指數(shù)加以報道,是目前國際上用于評價期刊國際競爭力的最便捷有力的工具之一。
本文利用JCR的期刊數(shù)據(jù)和SCI數(shù)據(jù)庫自帶的分析功能分析SCI源期刊的年載文量和出版頻率、所屬學科、作者來源、影響因子、期刊國別和語種,為麻醉科向SCI投稿提供一定的依據(jù),提高SCI投稿成功率。
1查找期刊
SCI收錄論文的前提是刊載論文的期刊為SCI源期刊,即只有發(fā)表在SCI源期刊上的論文才有可能被SCI收錄。本文分析的期刊來源于《ISIWebofKnowledge》的JCR數(shù)據(jù)庫(2012年版)中的anesthesiology麻醉學的30種期刊(統(tǒng)計時間為2014年3月)。
2分析期刊
2.1影響因子分析影響因子不僅僅是一種測度期刊有用性和顯示度的指標,而且也是測度期刊學術水平和影響力的重要指標。這是因為在某一學科中,影響因子大的期刊,不僅是該學科研究人員經(jīng)常翻閱的期刊(體現(xiàn)期刊的有用性和顯示度),而且也是人們在論文投稿時經(jīng)??紤]的重要期刊。一種刊物的影響因子越高,也即其刊載的文獻被引用率越高,一方面說明這些文獻報道的研究成果影響力大,另一方面也反映該刊物的學術水平高[2]。因此,需根據(jù)論文的質量和創(chuàng)新性來選擇影響因子適合的期刊投稿,且不可好高鶩遠。本文選擇影響因子在1.0~3.0間的期刊,經(jīng)過排除,共篩查出《EURJPAIN》、《MINERVAANESTESIOL》等16種期刊,見表1。
2.2年載文量和出版頻率因期刊出版頻率不同,每種期刊的年載文量從十幾篇到幾百篇不等,在期刊選擇上一般應選擇年載文量在100篇左右,最好為月刊或雙月刊的期刊作為擬投稿期刊。如《JNEUROSURGANESTH》,年發(fā)文量僅為49篇,出版頻率為季刊,大大增加了投稿風險,所以剔除該期刊。經(jīng)篩選后,滿足條件的期刊有10種,見表2。
2.3所屬學科分析在各學科SCI源期刊中,有些期刊屬于交叉學科,有些期刊屬于單一學科,根據(jù)論文的內容選擇所屬范圍恰當?shù)钠诳稍黾油陡逭撐牡拿新?。?jīng)分析,這10種期刊共涉及7種學科:ANESTHESIOLOGY(麻醉學)、CLINICALNEUROLOGY(臨床神經(jīng)學)、CRITICALCAREMEDICINE(危重醫(yī)學)、NEUROSCIENCES(神經(jīng)科學)、PEDIATRICS、CARDIAC&CARDIOVASCULARSYSTEMS(兒科、心臟和心血管系統(tǒng))、RESPIRATORYSYSTEM(呼吸系統(tǒng))、PERIPHERALVASCULARDISEASE(外周血管疾?。儆诼樽韺W單一學科的有《JCLINANESTH》、《CURROPINANESTHESIO》、《CANJANESTH》、《ACTAANAESTHSCAND》等四種期刊。
2.4期刊國別和語種分析SCI源期刊出版國主要來自美國和英國,但其它國家也占有一定比例,有部分SCI源期刊的出版語種為非英語語言。選擇擬投稿期刊時應首先了解該期刊的出版國及是否是英文期刊,不是英文期刊的最好不要選擇作為擬投期刊[3]。經(jīng)過JCR上的數(shù)據(jù)分析,發(fā)現(xiàn)除《MINERVAANESTESIOL》的語種為MULTI-LANGUAGE(多語種)外,其余9種期刊的語種皆為英語。這十種期刊的出版國有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意大利、丹麥等6個國家,詳細情況情況見表3。
2.5作者來源分析在不能確定擬投稿期刊在稿件錄用時是否具有傾向性時,可以在SCI數(shù)據(jù)庫檢索分析統(tǒng)計該期刊中論文作者的國家來源。對期刊的作者來源分析,將有利于提高命中率,掌握擬投稿期刊作者國家的分布情況,選擇作者來源國家數(shù)量廣泛的期刊投稿。一般應選擇作者來源國家數(shù)量在30個以上,發(fā)文國家論文數(shù)量所占比例相對均衡,最好選擇曾經(jīng)發(fā)表過中國作者論文的期刊投稿。
在SCI數(shù)據(jù)庫中檢索每種期刊,通過SCI的分析功能,按"國家/地區(qū)"分析檢索結果(見表4)。由表4可見,這10種期刊中,期刊作者分布在多個國家,如《CURROPINANESTHESIO》,期刊作者來源于35個國家;《ACTAANAESTHSCAND》期刊作者來源于80個國家。這十種期刊都曾經(jīng)發(fā)表過中國作者的論文。
表4可見,這十種期刊作者的第一來源國與期刊出版國基本吻合。其中有6種期刊的作者第一來源國的比例接近或高于50%,如《JCLINANESTH》的作者第一來源國比例高達61.817%,說明該種期刊偏向于刊載出版國作者的文獻,對于非出版國作者的論文刊載比例較小。期刊《EURJPAIN》、《ACTAANAESTHSCAND》、《PEDIATRANESTH》作者第一來源國的比例分別為14.955%、20.747%、27.185%,發(fā)文國家論文數(shù)量所占比例相對均衡,說明這些期刊對不同國家論文作者具有較高的包容性。
3結果
本文通過JCR確定了30種麻醉科SCI源期刊,通過對30種麻醉科SCI源期刊的影響因子、年載文量和出版頻率、所屬學科、期刊國別和語種、作者來源等數(shù)據(jù)進行逐一分析。為增加投稿成功率,兼顧影響因子原則,本文選擇影響因子介于1.0~3.0之間,年載文量大于等于100的期刊,經(jīng)過篩選初步確定10種期刊進行進一步深入分析。繼而對這10種期刊的學科、期刊國別和語種、作者來源等進行綜合對比,發(fā)現(xiàn)《PEDIATRANESTH》、《EURJPAIN》、《ACTAANAESTHSCAND》等三種期刊具有較高的年發(fā)文量,分別為170、140、162,且發(fā)文國家作者所占比例相對均衡,皆有刊載中國作者論文,中國論文作者排名分別為第11、16、21,這三種期刊比較適合中國作者投稿。
4討論
通過JCR數(shù)據(jù)庫可以確定某一學科的SCI源期刊,再通過該數(shù)據(jù)庫的期刊信息以及SCI數(shù)據(jù)庫的分析功能,對SCI源期刊的影響因子、年載文量和出版頻率、所屬學科、期刊國別和語種、作者來源等數(shù)據(jù)進行分析和篩選,選擇適宜中國論文作者投稿的SCI源期刊。期刊影響因子范圍的選擇至關重要,影響因子的選擇需依據(jù)論文的質量和創(chuàng)新性,并尊重用戶的要求確定范圍。在實際工作中,還需根據(jù)用戶的需求,適當?shù)卦鰷p或調整篩查方案,例如:用戶的論文類型特殊,則在選擇投稿期刊時,還需分析期刊刊載的文獻類型范圍。
參考文獻:
[1]楊豐全,任靜.SCI數(shù)據(jù)庫在論文寫作及投稿中的應用[J].深圖通訊,2007(4):48-51.
英語教材既是教師組織語言教學活動的主要依據(jù),又是學生學習語言、開展語言活動的中心內容。為了讓研究者更好地了解我國基礎教育階段英語教材研究的現(xiàn)狀、發(fā)展趨勢和存在的問題等,本文對上世紀80年代以來在國內四類期刊發(fā)表的相關文章進行了統(tǒng)計分析,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思考和對未來研究的展望。
一、文獻范圍和統(tǒng)計方法
本文選取1990-2013年間發(fā)表在國內期刊上的基礎教育階段英語教材研究論文作為研究對象。這些論文主要來源于《外語界》等外語類期刊、《課程教材教法》等基礎教育階段教學與教材類期刊、《教育導刊》等教育類期刊。經(jīng)過嚴格篩選統(tǒng)計,最終確定基礎教育階段英語教材研究論文206篇。本文運用的統(tǒng)計方法為描述性統(tǒng)計方法和卡方檢驗。
二、結果與分析
(一)基本趨勢。數(shù)據(jù)顯示, 1990-2013年間, 基礎教育階段英語教材研究總量呈現(xiàn)明顯上升的趨勢。這表明隨著我國基礎教育階段英語教學的發(fā)展和教材種類的豐富和多樣化, 基礎教育階段英語教材越來越得到外語教學界的重視。經(jīng)過SPSS數(shù)據(jù)統(tǒng)計和卡方檢驗, 1990-2013年間國內期刊上發(fā)表的中小學英語教材研究論文數(shù)量有顯著差異,其中2004-2013年間共發(fā)表相關論文70篇,占到論文總量的1 /3。四大類期刊中, 基礎教育階段教學與教材類期刊對中小學英語教材研究關注度最高,共刊登相關論文100篇,占論文總篇數(shù)的47%。
(二)研究方法。國內外專家學者針對外語教學研究方法提出了不同的分類標準。本文運用實證性研究和非材料性研究。數(shù)據(jù)顯示顯示, 1990-2013年間,我國基礎教育階段英語教材研究中,非材料性研究占絕對優(yōu)勢,共186篇,占總篇數(shù)的93%,而實證性研究偏少,僅有10篇,占總篇數(shù)的5%。實證性研究在1995年才第一次出現(xiàn)。這說明,我國基礎教育階段英語教材研究以經(jīng)驗介紹、個人對教材的介紹與分析,以及教學法與教材探討等主觀分析為主,而以數(shù)據(jù)或者調查資料為基礎的研究則非常少。
(三)研究內容。根據(jù)論文的研究內容,我們把基礎教育階段英語教材研究論文206篇大致分為6大類經(jīng)卡方檢驗, 基礎教育階段英語教材論文研究內容有顯著差異。英語教材研究比例最大的領域是教材與教學,共有論文103篇,占論文總篇數(shù)的50%,表明一半的研究是對基礎教育階段英語教材的使用和教學的探討。其次是教材分析與評價,共有論文43篇,占論文總篇數(shù)的24%。而與教材編寫相關的教材理論與編寫原則、教材編寫方法和具體問題則關注較少,分別有論文12篇和7篇。
四、對基礎教育階段英語教材研究現(xiàn)狀的分析與思考
(一)缺乏系統(tǒng)的教材編寫理論和原則方法的探討與分析。目前的研究中對于基礎教育階段英語教材編寫理論與編寫原則的探討占總論文數(shù)量的比例很低,大量的研究集中在分析與評價教材、探討教材的使用和教材的介紹與推薦。盡管我國基礎教育階段英語教材出版近年來發(fā)展勢頭迅猛,教材種類多樣,且各成體系,但英語教材編寫的理論和實踐方面的研究相當薄弱。此外,國內研究者對國外基礎教育階段英語教材編寫理論與方法的關注也不夠,沒有及時引進介紹相關理論,更沒有進行對比分析和借鑒性的實驗應用。
(二)對學習主體研究薄弱。大量的研究以分析教材本身為主,介紹教材、評價教材、探討如何使用教材和教材編寫的相關問題,其研究對象是教材本身或者教學的主體(教師),而從學習主體(學生)的角度分析探討教材的研究甚少,對此方面的實證調查研究更是少之又少。當然,從教材本身和教師角度研究教材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教材的最終使用者是學生,從學生角度調查他們對于教材的感受、分析教材的使用情況,對于客觀地評價教材、充分利用教材和尋找合適的教學方法是很有意義的,而且能夠為教材編寫提供真實的、豐富的素材佐證和建議。
(三)研究方法亟待完善。目前基礎教育階段英語教材研究的研究方法以個人經(jīng)驗總結和觀點陳述、理論思辨等非材料性研究為主,材料性研究起步較晚,主觀經(jīng)驗色彩濃厚,缺少客觀實證特征。實證研究可以加深研究的深度,拓寬研究廣度,增強說服力和可信度,還能提供客觀真實的數(shù)據(jù)和材料支持,對基礎教育階段英語教材發(fā)展和建設大有裨益。
(四)教材評價不夠客觀,外部評價偏少。系統(tǒng)教材評價可分為內部評價和外部評價。根據(jù)我們的統(tǒng)計,目前基礎教育階段英語教材評價多為內部評價,很少有外部評價。教材的本質屬性與第一要素是教學性,因為它能夠決定或影響教材其他特性及功能的發(fā)揮。教材、教師、學生是教學過程的三個基本要素。在教學活動中,三者相互作用,使教學成為動態(tài)的統(tǒng)一過程。教師通過教材的傳授,學生通過教材的學習,共同完成既定的教學任務。因此,僅僅從教材本身分析評價教材是不夠的。從教師、學生和課程要求的角度來評價教材將有助于更為全面客觀地認識教材。此外,多數(shù)教材介紹和評價只談教材的優(yōu)點,對不足之處則避而不談。這種以推廣、促銷為目的的教材評價是很難做到客觀地評價教材的。因此,有必要大力推廣教材內部評價與外部評價的雙重評價機制。
五、結束語
基礎教育階段英語教材編寫理論與原則方法的探討與分析對于教材本身的建設是至關重要的,這些理論和原則又應該源于實踐調查和客觀數(shù)據(jù)資料的支撐。而國內目前在研究內容和研究方法兩個層面上針對教材編寫理論和實證的研究都相當薄弱。為推動基礎教育階段英語教材的建設和教學的發(fā)展,未來的研究應加大對教材編寫理論和方法層面上的研究,改善研究方法,并從學習主體的角度分析和評價中小學英語教材,為教材的編寫設計和教學提供客觀真實的依據(jù)和建議。
參考文獻:
[1]胡壯麟. 2006.教育科學版高中英語教材編寫思路分析[J].基礎教育課程, (5): 39)41
a.先擬標題;
b.寫出總論點;
c.考慮全篇總的安排:從幾個方面,以什么順序來論述總論點,這是論文結構的骨架;
e.大的項目安排妥當之后,再逐個考慮每個項目的下位論點,直到段一級,寫出段的論點句(即段旨);
f.依次考慮各個段的安排,把準備使用的材料按順序編碼,以便寫作時使用;
g.全面檢查,作必要的增刪。
在編寫畢業(yè)論文提綱時還要注意:
第一,編寫畢業(yè)論文提綱有兩種方法:一是標題式寫法。即用簡要的文字寫成標題,把這部分的內容概括出來。這種寫法簡明扼要,一目了然,但只有作者自己明白。畢業(yè)論文提綱一般不能采用這種方法編寫.二是句子式寫法。即以一個能表達完整意思的句子形式把該部分內容概括出來。這種寫法具體而明確,別人看了也能明了,但費時費力。畢業(yè)論文的提綱編寫要交與指導教師閱讀,所以,要求采用這種編寫方法。
第二,提綱寫好后,還有一項很重要的工作不可疏忽,這就是提綱的推敲和修改,這種推敲和修改要把握如下幾點。一是推敲題目是否恰當,是否合適;二是推敲提綱的結構。先圍繞所要闡述的中心論點或者說明的主要議題,檢查劃分的部分、層次和段落是否可以充分說明問題,是否合乎道理;各層次、段落之間的聯(lián)系是否緊密,過渡是否自然。然后再進行客觀總體布局的檢查,再對每一層次中的論述秩序進行“微調”。
第三,畢業(yè)論文寫作一般要求提綱擬到三級標題,即
一(一)1,2;(二)1,2;。。。。
擬定畢業(yè)論文的提綱時,要根據(jù)論文的內容考慮篇幅的長短,即文章的各個部分,大體上要寫多少字,使結構合理。
畢業(yè)論文提綱擬定的幾個原則:
如何落筆擬定畢業(yè)論文提綱呢?首先要把握擬定畢業(yè)論文提綱的原則:
(一)要有全局觀念,從整體出發(fā)去檢查每一部分在論文中所占的地位和作用。看看各部分的比例分配是否恰當,篇幅的長短是否合適,每一部分能否為中心論點服務。
(二)從中心論點出發(fā),決定材料的取舍,把與主題無關或關系不大的材料毫不可惜地舍棄,盡管這些材料是煞費苦心費了不少勞動搜集來的。有所失,才能有所得。所以,我們必須時刻牢記材料只是為形成自己論文的論點服務的,離開了這一點,無論是多麼好的材料都必須舍得拋棄。
(三)要考慮各部分之間的邏輯關系。初學撰寫論文的人常犯的毛病,是論點和論據(jù)沒有必然聯(lián)系,有的只限于反復闡述論點,而缺乏切實有力的論據(jù);有的材料一大堆,論點不明確;有的各部分之間沒有形成有機的邏輯關系,這樣的畢業(yè)論文都是不合乎要求的,這樣的畢業(yè)論文是沒有說服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