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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賣合同書模板(10篇)

      時間:2022-09-22 11:47:16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買賣合同書,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篇1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

      二、產品質量

      1、質量標準:

      2、乙方對產品質量的特殊要求:

      3、乙方對產品包裝的特殊要求:

      4、乙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產品后五日內提出確有證據的書面異議并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異議的,視為甲方產品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產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視為甲方產品符合合同約定要求。

      三、產品價款

      1、產品的單價與總價:

      上述貨物的含稅價為:

      總價款為:

      2、甲方產品的包裝費用、運輸費用、保險費用及交付時的上下列支費用等按下列約定承擔:

      甲方產品的包裝物由      提供,包裝費用由      承擔。

      甲主產品的運輸由      辦理,運輸費用由      承擔。

      甲方產品的保險由      辦理,保險費用由      承擔。

      甲方產品交付時的上下力支費用由      承擔。

      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乙方應當在甲方交貨前一次性給付甲方。

      四、產品交付

      甲方產品交付方式為:乙方提貨/甲方送貨/甲方代辦托運。

      產品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交貨時間為合同生效后      天,若乙方對甲方產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應當在乙方提供相關確認文件后      天內交貨。但乙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甲方有權拒絕交貨,乙方未能及時提供相應文件的,甲方有權延期交貨。

      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甲方違約未能及時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甲方承擔;產品交付后或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拒絕交貨、延期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五、價款結算

      乙方應在本合同書簽訂      日內向甲方預付貨款      元,甲方交付前給付價款      元,余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產品之日起      天內付清。

      乙方應當以現金、支票或即期銀行承兌匯票方式支付甲方價款。

      雙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價款之前,甲方產品的所有權仍屬于甲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七、商業(yè)秘密

      乙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等)均為甲方的商業(yè)秘密。

      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對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yè)秘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為履行本合同義務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業(yè)秘密。

      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      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九、不可抗力

      因火災、戰(zhàn)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雙方需要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

      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應當于事件發(fā)生后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文件并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聯系人或授權代表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諾、通知等,都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具有不可撤銷性。

      2、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確認,乙方對甲方任何人員的個人借款,均不構成乙方對甲方的預付款或已付款款項。

      3、乙方聯系地址、電話等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聯系方式無法與乙方聯系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經營的證明文件,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二、明示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愿意簽訂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二份。

      甲方 :                        乙方:

      委托人:            委托人:

      電 話:                        電 話:

      篇2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 顏色:

      產地: 型號:

      發(fā)動機號碼: (拓印粘貼)

      底盤 號碼: (拓印粘貼)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車款人民幣 萬元。包括三部分:

      定金、第一筆車款和其余部分車款。

      第三條: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定金 萬元,三日內再支付第一筆車款現金 萬元;其余部分車款在該車辦理轉戶手續(xù)前全部付清。

      第四條: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筆車款之日,應立即交付無瑕疵的車輛及隨車工具。瑕疵保證期為自車輛交付之日起一個月。并且保證他人對該車無任何權利要求。

      第五條:辦理轉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

      第七條: 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xù)完整。

      第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權簽字人): 乙方(授權簽字人):

      住址: 住址: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買賣合同書樣本二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 顏色:

      產地: 型號:

      發(fā)動機號碼: (拓印粘貼)

      底盤 號碼: (拓印粘貼)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車款人民幣 萬元。包括三部分:

      定金、第一筆車款和其余部分車款。

      第三條: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定金 萬元,三日內再支付第一筆車款現金 萬元;其余部分車款在該車辦理轉戶手續(xù)前全部付清。

      第四條: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筆車款之日,應立即交付無瑕疵的車輛及隨車工具。瑕疵保證期為自車輛交付之日起一個月。并且保證他人對該車無任何權利要求。

      第五條:辦理轉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

      第七條: 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xù)完整。

      第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權簽字人): 乙方(授權簽字人):

      住址: 住址:

      車輛買賣合同書樣本三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1.車輛

      車輛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付款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保證

      4.1 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中國頒布的車輛質量標準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國家將來有車輛包修,包換等規(guī)定的,則立即按這一規(guī)定執(zhí)行。

      4.2 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車輛,必須是在《全國車輛、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yè)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車輛。

      4.3 賣人向買受人出售車輛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4 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fā)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6)_________________。

      5.交接

      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xù)是否齊全。 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車輛在購買后,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如屬于在車輛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yǎng)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6.違約責任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7.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8.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后生效。

      買受人(簽字):_____________

      篇3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_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__

      產地: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

      發(fā)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拓印粘貼)

      底盤號碼:_________________(拓印粘貼)

      第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車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包括三部分: 定金、第一筆車款和其余部分車款。

      第三條 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定金______________萬元,三日內再支付第一筆車款現金_____________萬元;其余部分車款在該車辦理轉戶手續(xù)前全部付清。

      第四條 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筆車款之日,應立即交付無瑕疵的車輛及隨車工具。瑕疵保證期為自車輛交付之日起一個月。并且保證他人對該車無任何權利要求。

      第五條 辦理轉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

      第七條 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xù)完整。

      第八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權簽字人):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授權簽字人):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車輛買賣合同書范本二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 顏色:

      產地: 型號:

      發(fā)動機號碼: (拓印粘貼)

      底盤 號碼: (拓印粘貼)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車款人民幣 萬元。包括三部分:

      定金、第一筆車款和其余部分車款。

      第三條: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定金 萬元,三日內再支付第一筆車款現金 萬元;其余部分車款在該車辦理轉戶手續(xù)前全部付清。

      第四條: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筆車款之日,應立即交付無瑕疵的車輛及隨車工具。瑕疵保證期為自車輛交付之日起一個月。并且保證他人對該車無任何權利要求。

      第五條:辦理轉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

      第七條: 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xù)完整。

      第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權簽字人): 乙方(授權簽字人):

      住址: 住址:

      車輛買賣合同書范本三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1.車輛

      車輛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付款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保證

      4.1 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中國頒布的車輛質量標準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國家將來有車輛包修,包換等規(guī)定的,則立即按這一規(guī)定執(zhí)行。

      4.2 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車輛,必須是在《全國車輛、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yè)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車輛。

      4.3 賣人向買受人出售車輛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4 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fā)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6)_________________。

      5.交接

      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xù)是否齊全。 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車輛在購買后,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如屬于在車輛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yǎng)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6.違約責任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7.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8.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后生效。

      買受人(簽字):_____________

      篇4

      煤炭買賣合同書范本1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20_年09月 日

      一、收貨人名稱、發(fā)到站、品種、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貨方式:

      汽車運輸,由出賣人負責組織車輛運輸到買受人煤場。

      三、數量及質量驗收方法:

      數量以買受人計量為準(買受人計量衡應符合國家精度檢驗要求);質量以買受人驗收為準(買受人按國家標準采樣、制樣、化驗)。

      四、煤炭單價及執(zhí)行期:

      質價協議:入場標煤單價(含稅)=熱值結算價+揮發(fā)份結算價+硫分結算價+水分結算價。

      1、煤量結算單價計算方法

      合同執(zhí)行期內供煤量達到0.5萬噸及以上,結算標煤單價(含稅)為280元/噸;合同執(zhí)行期內供煤量未達到0.5萬噸,每降低1千噸(不足1千噸不扣),結算標煤單價(含稅)降低1元/噸。

      說明:供煤量=全部進煤量—扣噸量—拒付量 2、煤質結算單價計算方法:

      (1),滿足合同需求熱值結算價:實際結算原煤入廠含稅單價(元/噸)=[合同約定結算標煤單價(含稅)×實際熱值÷7000+1]。

      說明:實際熱值指當月加權平均熱值;

      (2)當月加權平均熱值在4500~5000千卡/千克之間(含4500千卡/千克),進行熱值折價,計算公式如下:

      應結算入廠原煤含稅單價(元/噸)=【合同約定結算標煤單價(含稅)×實際熱值÷7000】實際算入廠原煤含稅單價(元/噸)=【應結算入廠原煤含稅單價(元/噸)×實際熱值÷合同約定熱值+1】。

      說明:實際熱值指當月加權平均熱值;

      (3)單批次熱值低于4000千卡/千克,拒付煤款和運費。

      3、單批次灰熔點ST≤1130°C,拒付,同時按照該批次的量100元/噸進行罰款,如果引起鍋爐結焦停爐事故,將追究賠償責任。

      4、單批次進廠煤揮發(fā)分小于28%,每降低1%,原煤價索賠3元/噸,不足1%不扣。

      5、單批次硫分>0.8%,每增加1%,原煤價索賠2元/噸,單批次硫分>2.0%,拒付。6、單批次進廠煤水分大于15%,每增加1%,原煤價索賠2元/噸執(zhí)行,不足1%不扣。 7、合同執(zhí)行期限: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

      五、結算方式:

      1、一票制結算:煤款由甲方開具符合國家稅法規(guī)定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甲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稅法規(guī)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不得代開,不得虛開,如甲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被稅務機關稽查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含稅款、罰款、滯納金等)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3、實際結算原煤入廠價格和開發(fā)票價格按照實際結算入廠煤標煤價折算。

      六、付款方式:

      甲方應與電廠熱值公布1天后將單批次貨款的80%付給乙方,剩余20%月底扣完管理費、資金鏈利息后全額付清給乙方,如甲方不及時將煤款付給乙方,甲方需承擔乙方資金損失,具體損失按照實際煤款的1.5%/天支付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1、買賣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執(zhí)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2、嚴格執(zhí)行廠內運煤道路管理辦法,對從空車道行駛、強行插隊、影響出入、不聽從指揮卸車、阻礙通行等其它不聽勸阻的車輛,對該車輛運輸的煤炭扣減2噸,并不許該車輛以后進廠。

      3、如經稽查核實,發(fā)現有摻雜使假現象:

      (1) 運煤車輛的車廂邊、角、底、拉筋處采樣盲區(qū)裝有不同煤質; (2) 卸煤出現明顯煤質分層、局部分層; (3)熱電廠嚴禁進入的煤(準東煤),明顯摻假;以上現象一經發(fā)現將給予視情況從重處罰。

      4、運煤重車進廠后不準私自出廠,違者扣押車輛沒收所運煤炭。

      5、笨合同量、質、價標準是根據當前的煤炭市場實際情況而確定,一旦市場形式發(fā)生變化,買受人將隨時對合同的量、質、價、標準做進一步的調整,日進煤計劃服從燃料管理部調運安排。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執(zhí)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執(zhí),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向甲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補充條款:

      1、甲方負責開具煤炭、運費增值稅發(fā)票,票點為11.5,稅款由乙方支付。

      2、甲方收取乙方每噸3元管理費和資金鏈利息1.5%,甲方全權負責協調電廠相關一切事宜及與資金鏈新疆兵團中信物流有限公司的結算業(yè)務。

      3、由于甲方因推遲付款造成乙方總供煤量未達到合同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乙方收款賬號:李浩田。

      此賬號不得隨意更改,如需更改需乙方全體簽字人到場當面更改,如由甲方造成的疏忽隨意更改賬號,所有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5、剩余未盡部分由雙方口頭解決。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煤炭買賣合同書范本2甲方:

      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對煤炭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煤炭品名和數量

      1.1煤炭品名:

      煤。

      1.2數量:

      萬噸

      第二條 交貨方式

      2.1

      到站交貨

      2.2發(fā)站:

      2.3到站:

      2.4收貨人:

      第三條 質量要求

      3.1煤炭的質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煤炭應當符合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收到基全水分 Mt ≤38.00%t

      收到基代位發(fā)熱量 Qnet,ar ≥3300kcal/kg

      收到基揮發(fā)份 Var ≥20.00%

      收到基全硫 St,ar ≤1.00%

      3.2所供應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會對卸輸煤設施和、煤炭制粉系統及燃煤設備造成意外損壞的物質。

      第四條 數量確定和質量檢驗

      4.1數量確定

      以 軌道衡檢斤數量為準。

      4.2質量檢驗

      以煤炭到站時烏海煤炭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化驗結果為結算依據。如乙方對化驗結果有異議時,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第五條 煤炭價格

      5.1標準價格:指煤炭質量標準完全符合要求的全額含增值稅一票價格。

      乙方向甲方銷售煤炭的標準價格為元/噸。價格隨行就市,具體價格由雙方協商后雙方簽定的合同補充協議為準。

      5.2結算價格:指煤炭到港全額含增值稅一票價格。

      5.3基本價格

      5.3.1當低位發(fā)熱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計算:

      基本價格=(實際結算低位發(fā)熱量×0.104元/兆卡)元/噸。

      5.3.2.當低位發(fā)熱量Qnet,ar

      ≤3300kcal/kgjf,按照下式計算:基本價格=(實際結算低位發(fā)熱量×0.102元/兆卡)元/噸。

      5.4質量調整價

      5.4.1當收到基揮發(fā)份

      20.00%時,第降低1%減價錢元/噸。不足1%按比例計算。

      第六條 煤款結算方式和結算期限:

      以銀行匯票、本票、支票、銀行承兌匯票進行結算。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如甲乙雙方在采、制樣過程中弄虛作假,另一方有權對責任方做出任何制裁。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地震、雷電、火災、水災、臺風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導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影響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有關當事人可免除其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因對本合同條款解釋不一致、違約、終止而引起的爭議、糾份或索賠應能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依法向紅山區(qū)人民法院起訴。

      9.2爭議解決期間除涉及爭議的條款外,雙方應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條款。

      第十條 生效與期限

      10.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0日。

      10.2本合同履行地為烏海。

      10.3本合同一式兩份,男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10.4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炭買賣合同書范本3買方: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賣方: 簽定時間:

      買賣雙方就進口俄羅斯煤炭的具體事宜,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約本合同。

      1.煤炭品種:

      2.數量及交貨期限:

      2.1

      數 量:每船 萬噸(實際裝運情況允許±5%)。

      2.2

      到港期限:買方開出信用證經賣方銀行確認后30個工作日(±5%)到達買方指定港口。

      3.質量標準:

      3.1

      標準規(guī)格

      標準規(guī)格

      4.裝運港及到達港:

      4.1

      裝運港:

      4.2

      到達港: 碼頭(其它港以買方書面通知為準)。

      5.收貨人、交貨地點及方式:

      5.1

      收貨人:買方。

      5.2

      交貨地點:買方指定的港口。買方應提供具體港口卸貨情況報告。

      5.3

      交貨方式:按中國港口靠岸船扳交貨方式交接。并按批船批清的方式結算。

      6.驗收與數量。

      質量的確定:

      6.1

      計量驗收由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CIQ)檢測到港船舶水尺計算實載數量,商檢結 果為驗收數量。

      6.2

      以收到基發(fā)熱量計價的煤炭,結算數量=驗收數量。

      6.3

      煤炭質量驗收委托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CIQ)在到達港進行煤炭的質量檢驗,并 作為結算價格的依據,此檢驗結果為最終結果。

      6.4

      按“GB”標準在交貨碼頭船上,堆場或輸送皮帶均衡樣采樣,現場制樣。買賣雙方有權派代表到現場觀察,但不能影響和干涉受委托方采、制、化驗工作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獨立進行。

      6.5

      按“GB”標準在“第6.3條”所指個機構化驗室化驗?;灲Y果為質量驗收計價依據。 7 價格:人民幣計價

      7.1

      結算價格(一票含稅)=按港口船板交貨基本價+質量調整價。

      7.2

      碼頭船扳交貨基本價:質量符合“第3.1條”標準的收到基低位發(fā)熱量不低于5800 大卡/公斤,港口碼頭船板交貨基本價暫定為人民幣元/噸(含稅)。

      7.3

      收到基低位發(fā)熱量價格調整:

      低位發(fā)熱量(Qnet,ar)≥5800 Kcal/kg時:

      低位發(fā)熱量(Qnet,ar)

      按公式:基本價格-【5700-實際低位發(fā)熱值】_基本價格率x2

      獎:低位發(fā)熱量(Qnet,ar)>5900 Kcal/kg時,按照下式計算:

      按公式:基本價格+【實際低位發(fā)熱值-5900】_基本價格率x2

      收到基低位發(fā)熱量低于5500大卡/公斤時價格可另行協商,協商不通買方有權拒 收,收到基低位發(fā)熱量6000大卡以上不加價。

      7.4

      硫超于1.0%可拒收。

      7.5

      全水分(收到基)超過1.0%時,超過部分扣實際重量。

      7.6

      質量指標任何一項不達標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8 費用承擔:

      8.1

      到港后的商檢費及海關有關稅費等進口煤炭所需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

      9 貨權與風險轉移:

      9.1

      船舶抵達指定碼頭,貨物越過船舷后風險轉移給買方,同時貨權全部轉移給買方。

      10.運輸、風險及投保:

      10.1

      賣方負責租船運輸,船舶載重時應符合靠泊收貨碼頭的技術要求,否則造成的損 失由買方承擔。

      10.2

      卸港條件:剩潮水深10.5米。

      10.3

      煤船到交貨地點前,貨物風險由賣方承擔,賣方負責按每船煤碳離岸基價投保,辦理煤炭的海上運輸保險,并承擔保險費,以及在發(fā)生事故時的理賠工作。

      10.4賣方必須存煤船于裝港受載前5個工作日以及在到達卸港前5/3/2/1個工作日以書商形式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安排接卸

      10.5卸貨條款:

      10.5.1卸船備要通知書(NOR)

      船舶到達卸貨范圍內后無論進港與否,無論靠泊與否、無論清關與否、無論檢驗與否,任何時間可以遞交NOR,包括節(jié)假目。如果沒有通過國聯檢而提交,則提交無效,船 方必須存完全具各卸貨條件后再重新提交。

      10.5.2卸船時問:卸貨率為每PWWD(良好天氣工作日)/SSHINC:(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買方保證卸率為10000噸,因其它任何原兇引起的時間損失都應作為卸貨時間,但以下損失除外。

      10.5.2.1不可抗力損失的間。

      10.5.2.2從錨地移往泊位時間。

      10.5.3

      船舶滯期后的所有損失時間應作為滯期時間連續(xù)計算.

      10.5.4卸船時問從遞交NOR后12個小時開始計算,除非提前使用則實際使用時間算作卸船時間。

      10.5.5由于船方原因和責任而使卸貨作業(yè)中斷,此時間不作卸貨時間計入。

      10.5.6滯期費:如果買方在允許卸船時間內未能將貨卸完,買方應向賣方支付滯期費,滯期費按允許卸船時間終止后全部損失時間計算。

      10.5.7速譴費:如果買方在允許卸船時問內提前將貨卸完,賣方應向買方支付速譴費,速譴費按允許卸船時問終止前全部節(jié)省時問計算。

      10.5.8滯期/速譴費率:滯期/速譴費率按照相應的租船合同中規(guī)定的滯期/速譴費率執(zhí)行,在結算時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提供租船合同復印件進行費率確定。

      11.履約權利與義務:

      11.1

      賣方負責煤船靠岸的海關、商檢于續(xù),收貨人提供協助。

      11.2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買賣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提出書面的修改意見,對此買賣雙方應本著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在雙方未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及制作出面文件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見不得視為成立。

      11.3

      賣方在船舶到達卸港前要向買方提供貨物的產地證明,貨物提單以及裝港質量報告。

      12.結算及付款期限:

      12.1

      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買方開出不可撤銷、不可轉讓、180天內付款的延期信用證樣本,信用證有效期限為180天,金額為萬元。經賣方銀行認可后,賣方現匯人民幣 萬元履約保證金到買方的銀行換取信用證正本。貨物如未能在合同約定的到港期限內到港,即視賣方沒有按合同履約。

      12.2

      卸港煤炭的驗收完畢后,賣方按質檢機構(CIQ)水尺計量單,質量檢驗結果化驗單 向買方結算。

      12.3賣方將提單正本提供給買方后,賣方需按結算價格(一票含稅)開具全額增值稅發(fā)票。

      12.4銀行的議付單據如下:

      1)由卸貨港CIQ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

      2)由卸貨港CIQ出具的數量檢驗證書。

      3)對應貨物的全額增值稅發(fā)票。

      4)由收貨人出具的收貨憑證。

      5)雙方結算清單憑證。

      13.不可抗力:

      13.1

      發(fā)生小可抗力后,受影響一方應第一時間通知買方詳情,盡力減少影響,并提供事故所在地政府機笑證明。

      13.2不可抗力解除后雙方應繼續(xù)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4.違約責任及索賠:

      14.1

      因買方原因不能接收“第2.1條”規(guī)定的數量,買方應按少接貨部分煤炭造成賣方損 失,支付給賣方違約金。

      14.2因賣方原因不能供應“2.1條和3條”規(guī)定的數量和質量,賣方應按少供貨部分煤炭造成買方的損失,支付給買方違約金。

      14.3因供貨質量指標違約,按本合同有關扣價條款執(zhí)行。

      14.4買方不能按合同付款期付款,其延長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向賣方

      支付違約金。

      14.5如賣方沒有按合同履約,那么所開給買方現匯(

      萬元)作為違約金罰款。 15 爭議解決:

      15.1按本合同規(guī)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等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按照銀行規(guī)

      定的結算方法付清,臺則按照逾期付款處理。

      15.2

      買賣雙方對執(zhí)行合同的一切爭議,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可由簽定合同地點的法院管轄解決。

      15.3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5.4

      訴訟期間雙方應繼續(xù)履行本合司項下的義務。

      16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蓋章生效。本合同傳真件、電了掃描件與原 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 其他:

      17.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7.2

      本合同有效期為約定之供貨期限,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zhí)三份。

      買方:(章) 賣方:(章)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電 話: 電 話: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賬 號: 賬 號:

      篇5

      抵押人:____(資料詳附表一)

      地址:______

      擔保人:

      抵押物業(yè)地址:____(資料詳附表二)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字第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一九年月日會同擔保人簽字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年月日簽字之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yè)(即抵押物業(yè)),在售房單位發(fā)出進伙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xù),以該物業(yè)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yè),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yè)之部分樓款。

      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yè)日”--指抵押權人公然營業(yè)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yè)建筑期”--(即售房單位)發(fā)出進伙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yè)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港幣(HKD)

      所有已回還(包括提前回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進售房單位之帳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目起計。

      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fā)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知照抵押人回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立即照辦。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銀行之港元貸款最優(yōu)惠利率加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yōu)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權人仍保存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之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為基礎;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該調整將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低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全部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yè)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順延次一個營業(yè)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銀行深圳分行開立存款帳戶,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用度,可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fā)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之款項,應送銀行深圳分行或經過銀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匯繳交;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假如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guī)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之金額,應按照規(guī)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之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xù):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際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港幣壹萬元整(HKD10,000.00)或港元壹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倒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fā)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guī)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抵押權人相即是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fā)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它借款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fā)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封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往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脅,要對其不動產、物業(yè)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fā)生后三十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yè);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guī)范下,變得不正當或不可能繼續(xù)履行本合約所應負之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yè)務上經營遠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壞;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fā)覺上述之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fā)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已在抵押權人感到滿足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fā)生后任何時間占管并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討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xù)費及其它用度

      一、抵押貸款手續(xù)費:

      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xù)費千份之五,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盡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fā)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xù)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

      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港幣貳佰元整;

      三、公證用度及抵押登記用度:

      有關本合約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登記等用度,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guī)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由于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用度(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xù)費、治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用度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于逾期利息率計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之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之全險;保險單須過戶銀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或/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yè)建筑期內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

      (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房產買賣合同”,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yōu)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yè):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

      (即售房單位)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購買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產物業(yè)(資料詳附表二);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之附表二內,以優(yōu)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之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fā)生之進伙通知書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產治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二、抵押房產物業(yè)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用度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予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zhí)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為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以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yè)登記:

      1.物業(yè)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產治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實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2.物業(yè)建成進伙即辦理房產物業(yè)抵押登記,抵押物業(yè)之《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登記用度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它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用度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yè)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深圳市房產治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產治理機關辦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guī)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guī)定之條款或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即進進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以為合適之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fā)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fā)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的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guī)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抵押權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下運用其處分該房產之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繳清全部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jiān)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及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之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guī)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權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fā)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用度(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人之用度及報酬);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用度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用度);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權收取之人士,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以書面發(fā)出還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做于發(fā)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guī)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用度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之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之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fā)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fā)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公道時間內進進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用度,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分對該房產所征收之任何稅項,治理費、水費、電費及其它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以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具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yè)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guī)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業(yè)之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yè)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yè)(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yè)),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之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yè))之用度;若有不足之數,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之數,負責賠償予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yè)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yè)的正當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yè)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之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公道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正當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地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

      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先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

      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之訴訟用度為限;

      2.擔保期限:

      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用度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之規(guī)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fā)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fā)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所列之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yè)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fā)出進伙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yè)抵押有關手續(xù),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yè),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公道之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損失,如因處理該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它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討或處置抵押物業(yè),即可強制執(zhí)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之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guī)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進售房單位之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付清本合約規(guī)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后(包括轉回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用度)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回抵押人,并同時解除除擔保人之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yè)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惟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yè)之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并予抵押權人收執(zhí)并經抵押權人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起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進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fā)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用度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進,抵押權人可不預先通知,逕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之其它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guī)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guī)定的其它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經發(fā)出、信件在投郵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投遞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它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續(xù)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xù)負起本合約項下之還款及其它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之繼續(xù)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繼續(xù)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fā)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本它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fā)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二、在爭議發(fā)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臺灣等地區(qū),或為該等地區(qū)之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zhí)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給抵押權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zhí)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qū)執(zhí)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qū)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guī)定,在該等地區(qū)之法律上,被以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guī)定,并不影響其它規(guī)定之效力;

      四、本合約適用《深圳經濟特區(qū)商品房產治理規(guī)定》、《深圳經濟特區(qū)抵押貸款治理規(guī)定》及房產治理等有關規(guī)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xù)履行本合約規(guī)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即售房單位)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zhí)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以下簽章作實:

      抵押人:

      簽署

      抵押權人:

      代表人簽署

      擔保人:

      代表人簽署

      19年月日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編號()深樓花字第號

      抵押登記日期:19月日

      附表(一)

      抵押人資料

      抵押人:業(yè)主姓名:(中文)

      (英文)

      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

      住址:電話:

      附表(二)

      抵押物業(yè)詳情

      房產地址:大廈名稱:

      樓宇座別:樓數:年期:

      篇6

      為增加甲乙雙方的責任感,確保實現各自經濟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guī)定及招投標文件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 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標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單價等)

      二、合同金額

      合同總金額: 大 寫:人民幣 萬元整 大 寫: 人民幣 萬元整

      三、付款時間及方式

      1、合同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 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 %貨款;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并初步驗收一周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 %貨款;設備正常運行 天,經雙方正式驗收合格后一周內,甲方向乙方付合同總額 %的貨款;質保期滿后付清余款。(根據招標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加以變更及修改)

      2、友情鏈接:

      3、在每期合同款項支付前 天,乙方向甲方開具同等金額的增值稅發(fā)票(根據實際情況加以約定)

      四、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后 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 收貨人名稱:(應為簽約單位名稱) 地址:

      3、交貨方式:乙方負責貨物運輸

      4、貨運方式:汽運

      5、乙方將合同設備運至美的工業(yè)城并經安裝調試、投入使用并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后,方為設備交貨日期。(根據實際情況約定交貨日期及何為交貨:如規(guī)定供方將設備安裝調試、投入使用視為交貨,則對設備通過甲方驗收合格的時間約定明確)甲方在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提貨,運輸費及運輸保險費均由乙方承擔。 合同設備的毀損、滅失風險自乙方完成交貨后轉移之甲方。

      6、乙方應在合同設備發(fā)運后一個工作日內將發(fā)運情況(發(fā)運時間、件數等)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合同設備到達合同列明的地點后及時將乙方所托運合同設備提取完畢。

      7、甲方提取合同設備時,應檢查合同設備外箱包裝情況。合同設備外箱包裝無損,方可提貨。如合同設備外箱包裝受損或發(fā)現合同設備包裝箱件數不符,應在 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辦理合同設備遇險索賠手續(xù)。

      8、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合同設備,均應妥善接收并保管。對誤發(fā)或多發(fā)的貨物,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并及時通知乙方,由此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如甲方要求變更交貨地點,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變更發(fā)貨地址增加的運保費由甲方承擔。

      五、驗收時間、地點、標準、方式

      1、驗收時間:乙方應于合同生效后 天 內完成設備安裝調試,安裝調試完畢后,甲方應在 天內安排初步驗收。設備于合同生效后 天內通過雙方的合格驗收并由甲方出具驗收合格書。

      2、驗收地點:

      3、驗收標準:

      六、現場服務(建議根據實際情況加以約定)

      1.供方現場人員應遵守需方廠規(guī)、制度,如有違規(guī),乙方負責。

      2.供方現場人員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請供方開展非質量問題處理的技術服務,供應應予協助。

      七、人員培訓

      乙方負責對甲方操作、維修人員和有關的工藝技術人員進行操作培訓、維修培訓、設備保養(yǎng)培訓,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術,以便使甲方人員正常地使用、維修保養(yǎng)設備。(根據設備的技術要求,視具體情況加以約定或在技術協議詳細約定;如無必要,可不約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設備經過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按生產廠家規(guī)定的條款進行免費保修服務,免費保修服務期限為 年。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 天內派人至甲方現場維修。

      2、保修期內,如由于火災、水災、地震、磁電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為破壞因素造成的損壞,乙方負責免費維修,設備材料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3、保修期后,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 天內派人至甲方現場維修。設備的維修、更換,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費和服務費,收費標準另行約定。

      九、違約責任

      1、 甲方無故中途退貨,應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5%違約金。(如對方提出類似條款時可作此約定,否則,建議刪除此款)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乙方合同總額2‰的違約金,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 (如對方提出類似條款時可作此約定,否則,建議刪除此款)

      3、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應支付合同總額1%的違約金,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逾期交貨超過 天,視為交貨不能,乙方應雙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項,甲方有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30%違約金。

      4、保修期內,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保修義務,每遲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乙方超過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內將設備維修至正常使用的狀態(tài),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換貨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維修義務,每遲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

      5、設備未按照合同之約

      定通過甲方驗收合格,每遲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1%違約金;超過 天仍未驗收合格,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已收款項并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經濟損失。

      十、不可抗力

      如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取得公證機關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證明,并在事件發(fā)生后15個工作日內,及時通知另 一方。雙方同意,可據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責任。

      十一、合同變更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如發(fā)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合同生效及終止

      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合同終止。

      十四、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篇7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愿將位于 內樓房一套出售給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 家樓房一套( 樓 室),面積為 平方米,包括儲藏室一間,出售給乙方,

      二、房屋價格為 元,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將房款一次***付給甲方,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條。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款當日須將房屋鑰匙交給乙方,并將原購買房屋的收款條等有關資料一并交給乙方。

      四、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登記手續(xù)。

      五、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鑰匙時,房屋所有權轉移給乙方所有。

      六、甲方保證房屋產權無爭議。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篇8

      甲方(出賣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兩方依據自愿、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第一條 各方承諾及保證

      甲方承諾并保證:擁有座落于____________房屋的所有權,該項所有權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權、抵押權、承租權等權利瑕疵或負擔。將誠信履行本合同書的項下的合同義務。

      乙方承諾并保證:將誠信履行本合同書的項下的合同義務。

      第二條 標的物

      甲方自愿轉讓的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內現有裝修及物品全部隨房屋轉讓并不再另外計價。

      第三條 價款

      本合同書第二條項下標的物全部計價_______________.

      各方確認:在甲方及時履行本合同書第六條義務的前提下,本條第一款的價款為甲方轉讓標的物的凈價,即本合同書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交付與支付

      1、本合同書簽訂時,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證書和全部門鎖鑰匙、電費、自來水費、有線電視、電話等交費證件。

      2、本合同書簽訂(并由雙方履行了第1款義務)后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所有權轉移特別約定

      各方確認:本合同書項下標的物自交付后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協助義務

      在乙方確定的時間,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過戶手續(xù)至乙方名下,包括但不僅限于根據登記部門的要求另行簽訂合同文書、提供身份證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七、違約責任

      1、因甲方違反本合同書第一條所有權瑕疵擔保責任而導致乙方主動或被動參與訴訟(仲裁)等爭議解決程序,甲方須承擔乙方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如不能及時履行本合同書第六條協助義務,應繼續(xù)履行該項義務并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不能依約承擔本合同書第三條義務時,應承擔違約責任。

      4、甲方雙方違反本合同書其他約定的,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書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糾紛,應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其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九、雜項規(guī)定

      1、本合同書未竟事項,由雙方依誠信、公平原則另行商定。

      2、本合同書一式六份,由甲、乙、各執(zhí)一份,另三份由乙方保管用于辦理變更登記使用(如登記部門要求另行簽訂合同文書時,各方得另行簽訂用于登記,但各方權利義務以本合同書為準)

      3、本合同書在各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名:

      篇9

      依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簽定的關于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_____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_。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_________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_________,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guī)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所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guī)定的期限內發(fā)貨。在征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英、_________(國)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凈重。

      第六條 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_________銀行關于_________規(guī)定的辦法及_________以_________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1.帳單4份;2.蓋有售方國發(fā)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3.明細單3份;;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 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18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fā)現缺陷后3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fā)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于保證期結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并負擔費用。

      第八條 發(fā)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fā)貨后10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fā)運的情況,并注明發(fā)運日期,合同號,發(fā)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 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為中國對外貿易促進委員會,_________方為_________商會。

      第十條 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fā)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zhàn)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它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xù)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xù)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fā)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fā)生和持續(xù)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 其它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_________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_________(國)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_________;購方: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運輸地址

      發(fā)貨人: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

      發(fā)站: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

      篇10

      甲方(銷售方):___________

      乙方(買受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

      國產/進口:_______自排/手排:_________

      車輛類型:________品牌型號:_________

      產地:___________生產者名稱:__________

      車身顏色:_________內飾顏色:__________

      出廠時間:_____________排量:________

      尾氣排放標準:__________外廓尺寸:__________

      核定載客:___________核定載重: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關于車輛配置的約定

      _____________。

      第三條質量標準

      車輛的質量要求應當符合出廠時的國家標準且不低于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并能依法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機動車注冊登記。

      第四條價款

      車輛價格每臺_____元,大寫_____。

      數量______臺,總計_____元,大寫_____。

      乙方如委托甲方代為拍牌、代辦保險、代付購置稅及車船稅、代為驗車與辦理上牌手續(xù)等服務,雙方應在補充協議中予以約定。

      第五條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支付車輛價款: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_____元,大寫_____。

      2、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即____元,大寫____;余款_____元,大寫____,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3、其他_______。

      乙方應當將價款付至甲方的財務部門或甲方指定的賬號,不得將價款直接付給甲方的銷售人員。

      第六條交付與驗收

      1、甲方送車;乙方自提;其他。

      2、交車地點:_______。

      3、交車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4、交車時里程表顯示數應當小于_____公里。

      5、車輛交付時應當場查驗,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型號規(guī)格、外觀、輪胎、內飾、配置、備件、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確認,雙方應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詳見本合同附件)。如發(fā)現表面瑕疵,乙方應當場向甲方提出,并在《車輛驗收交接書》上作詳細記錄。

      6、甲方向乙方交付車輛且雙方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即為車輛正式交付。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其實施細則和配套規(guī)定對其所出售的車輛承擔質量保證責任或“三包”責任。

      2、甲方出售車輛屬于事故車、有維修記錄車、處理品車、改裝車、“三包”退換車及生產日期超過____年以上的庫存車,應當事先向乙方作出書面說明。

      3、甲方不得承諾能夠直接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業(yè)務。

      4、甲方的蓋章名稱與本合同、發(fā)票上的名稱應當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甲方應當在訂立本合同前書面告知乙方。

      5、乙方簽訂合同,應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6、雙方應當遵守合同約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非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變更、解除合同,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八條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車輛的,應每天按車輛價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逾期支付車輛價款的,應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___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原因未通過銀行貸款審核并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因不可歸責于甲、乙雙方的原因,銀行無法辦理貸款并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在合同解除之日起____日內全額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如不按時退還,應當以乙方已付款項為基數按每天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交付汽車的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低于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的,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fā)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或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yè)協會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十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車輛驗收交接書、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車輛驗收交接書

      補充協議

      (此頁為簽署頁)

      甲方(蓋章):_______

      住所:______郵編:_________

      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電話:_______

      委托人:_______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賬號: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

      住所(址):____郵編: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身份證號/組織機構代碼:______

      委托人:_____電話:______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

      合同二

      汽車買賣合同

      甲方(出賣人):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口護照口永久居留證口

      證件號碼: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物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guī)格: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出廠時間: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托服務協議書(附件二)。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結算時沖抵車款。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guī)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fā)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guī)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余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車上門口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表記錄小于:(1)100公里口(2)_________公里口以上里程表記錄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務發(fā)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fā)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

      1.由于自然災害、戰(zhàn)爭、罷工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及國家政策發(fā)生重大變化,導致生產廠家,政府機構和其它相關部門造成不能交貨或延誤交貨,賣方可免除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遇有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的一方,應在3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fā)生后10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六條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yè)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可由雙方共同委托具有汽車質量鑒定資質的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結論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七條關于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于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zhí)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guī)定。關于車輛更換和退貨,生產廠有規(guī)定的按其規(guī)定執(zhí)行;生產廠沒有規(guī)定的,且乙方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的,則按以下約定執(zhí)行:在車輛使用半年口1年口1年半口(選1項,下同)或行駛1.5萬公里口2萬公里口2.5萬公里口內(車輛使用年限與行駛公里以先到為準),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或同一關鍵零件、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口3次口(以修理單據和發(fā)票為準,下同)后仍未排除故障無法使用;或由于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口6次口后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2.按照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fā)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費:_________。

      3.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yǎng),乙方應在生產廠授權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yǎng),修理單位應出具相應的修理單據和發(fā)票。

      4.由于人為損壞或使用、保養(yǎng)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于到公布、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裝潢、改裝、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后果。

      5.本合同簽訂后,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guī)定,雙方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guī)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guī)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__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guī)定處理。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不得采取惡意損毀對方名譽或妨礙經營、生活的行為,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廈門市汽車流通協會汽車消費糾紛調解中心或消費者保護組織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如雙方當事人不同意仲裁條款可另行協商其它爭議解決方式,雙方當事人另行約定的方式為:_________。

      第十一條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人:______法定代表人/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委托服務協議書

      委托人(乙方):_________

      受托人(甲方):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托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1)代辦拍牌口(2)代辦按揭口(3)代辦保險口(4)代辦上牌口(5)代辦裝潢口(6)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

      二、委托報酬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托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拍牌。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口二年口三年口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4)車輛損失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5)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6)以上保險費用概算合計:_________元。

      (7)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托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fā)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養(yǎng)路費:_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_元,注冊費: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元。代辦費:_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及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6.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xù)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guī)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guī)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并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yǎng)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托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xù)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托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